2008年1月3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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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家藏千余箱烟花 幸好民警及时除隐患
通讯员 王克强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本报讯  一间不到30平方米的两层木质结构的出租房内竟然存放着1218箱烟花爆竹,这是温州瓯海警方在检查火灾隐患时看见的让人胆战心惊的一幕。烟花爆竹的主人是来自河南省的一名务工人员,他用2万元积蓄收购了这些爆竹,准备在春节发一笔小财。目前,王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他的爆竹也被销毁。
  2007年12月31日晚,瓯海景山派出所民警在对外来人员集中的西山东路一带进行消防检查,发现西山东路178弄3号一间木头结构的出租房内堆放着1218箱烟花爆竹。房里充斥着刺鼻的火药味,除了一张睡觉的床和吃饭的桌子外,几乎全是爆竹。这个木房子的周围居住着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一旦烟花被意外引爆,周围数十间房子和数百条生命将灰飞烟灭。
  经调查,河南籍男子王某是这批“定时炸弹”的货主。2007年春节过后,王某听老乡说卖烟花可以赚钱,便盘算着在2008年春节期间也去卖烟花发发财。2007年12月29日,王某未经任何部门和单位许可,用2万多元积蓄从他人手中购入重达7吨、共计1218箱的烟花爆竹。毫无消防安全意识的王某竟将这些烟花爆竹储存在自己的出租房内,和一家四口同处一室。
  目前,景山派出所依法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王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对1218箱烟花爆竹予以收缴集中销毁。警方提醒,为了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广大市民应当要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如发现周围存在消防隐患要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提供线索,反映情况。